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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教育经费是否按应发工资
释义
    法律分析:职工教育经费按应发工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百分之二点五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法律依据:《关于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第二条 计提比例和基数。《意见》要求: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比例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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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4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