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婚前财产应当怎么分割 |
释义 | 夫妻婚前财产的分割标准: 1、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谁所有的,或者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按约定处理;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处理共同财产的原则;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4、夫妻分居管理和使用的婚后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财产时,分别管理和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赠送的礼品和礼品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和数量的合理分割。 一、离婚财产分配的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二、女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判决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等等。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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