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必须先加入中国国籍,才能取得中国的户籍,也可以办中国的居民身份证。 国籍认定办事流程: 1、缴验本人有关国籍证件; 2、提交本人有关国籍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明; 3、县、市公安局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条件,承认其所属国籍,给予办理有关手续; 4、县、市公安局经审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条件,不承认其所持有关国家护照,并做相应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