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交通肇事重伤标准
释义
    一、交通事故重伤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属于肢体缺失
    1、一只手或者是两只手拇指缺失超过指关节;
    2、拇指除外,如果是一只手,有三根手指缺失超过旁边手指的指关节,如果是两只手,任何四根手指缺失超过旁边手指的指关节。
    3、缺失掌骨相连的任何两根手指;
    4、缺失一只脚的百分之五十或者是脚跟的百分之五十;
    5、缺失一只脚的第一个脚指头和其余任何两个脚指头,或者一只脚除第一个脚指头外,缺失四个脚指头;
    6、两只脚缺失五个以上的脚指头;
    7、缺失任何一只脚第一个脚指头及其相连的脚掌;
    8、一只脚除第一个脚指头外,缺失任何三个脚指头及其相连的脚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属于肢体完整,丧失改有的功能
    1、各种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50%;
    2、胳膊关键伸直位收到限制限制,活动范围小于90度或者限制范围内活动范围小于10度;
    3、各种关节中的一个都有问题,活动受到限制或者是引起什么疾病;
    (三)容貌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容貌毁损
    1、一只眼睛却是或者萎缩或者看不见;
    2、眼睛损坏明显影响容貌;
    3、一变眼眶骨折或者明显塌陷;
    4、一只耳朵缺失达到50%或者两只耳朵缺失达到了60%;
    5、鼻子缺失或者是塌陷;
    二、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如何判刑
    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如何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情形下,一人重伤,肇事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未有其他违法情形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情形之一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重伤二级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中,对方鉴定是重伤二级的,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
    1、重伤或轻伤是指伤者的伤情,不是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依据,经鉴定是重伤二级的,与具体赔偿多少钱没有必然的联系;
    2、如果伤者因交通事故而遭受严重伤害的,在赔偿方面应该是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而否伤情鉴定;
    3、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伤者是否构成伤残、具体的伤残等级是几级、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计算。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7: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