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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优先权应提交哪些文件?
释义
    【优先权】申请优先权应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优先权的声明。凡因前已提出之申请要求给予优先权者,应提出声明,指出该申请的日期和被请求国; 申请书副本。成员国可要求提出优先权的人提交以前申请书(说明书和附图等)的副本。该副本应经原受理申请机关核实无误,不需要任何其它证明。成员国还可要求该副本附有原受理申请机关出具证明申请日期的证明书和译本。 除上述程序外,被请求国不得要求申请人再办理其它关于声明优先权的手续。 公约规定,任何成员国对一项优先权或专利申请,不得以申请人所请求的是多种优先权,即使他们以在不同国家发生为理由,或以申请书所请求的是一项或多项优先权,但其中有一个或许多部分没有包括在该优先权所根据的原申请书内为理由而加以拒绝,只要上述两种情况在该国法律的含义中都是该项发明的组成部分。没有包括在该优先权所依据的原申请书内的部分,在随后提出申请时应产生通常条件下的优先权。 如在审查中发现一项专利权申请包含一个以上的发明,申请人可将该申请分成若干部分申请,原申请日期仍视为各该若干部分申请的日期,并保持优先权利益。申请人也可主动将一项专利权申请分开,而保持最初申请日期为各该部分申请的日期,并保持优先权利益。各成员国有权决定这种分开的条件。只要在申请文件的总体中明确地表示过了这些部分,成员国也不得因请求优先权的发明中有某些部分未包含在发明所属国所提出的申请内为理由,而加以拒绝给予优先权。 在申请人有权自行选择申请专利证书或发明人证书的国家,发明人证书申请人也产生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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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