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这是职工办理销户提取后,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销户申请后,职工的公积金尚未结算的一种状态。若职工办理的是非户籍社保转移销户提取的,即从您办理销户提取时间开始计算,经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网核查。确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转出并被异地接收,或者确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停止缴费时间达三个月的。会在一周左右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