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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开庭被告不来如何办
释义
    1、起诉后,被告不出庭的,法院会区分不同的情况。
    2、视不同的情况,法院要么是缺席判决,要么是延期开庭审理,要么是中止诉讼,要么是终结诉讼。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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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