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来参加选举的人数,占享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以上。如果是开会,就是出席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这是第一个过半。 2.同意的票数,占来参加选举的人数的一半以上。这就是第二个过半。 村委会换届中适用两个过半原则。 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决定,不少于三人,以奇数为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