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经房东同意房屋转租,可以不退回押金吗 |
释义 | 房子被房客转租房东一般不可以随意扣押金,但可以与房客解除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客转租可扣除相应押金的,房东可以在合理范围内予以扣除。 一、如何防止中介租房的风险 (一)如果是房东,最好不要让中介公司全权代理房屋;如果是房客,最好不要租被中介公司全权代理(实际上是转租)的房屋。 (二)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就十分被动,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写进合同。 (三)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谁来交,要与物业或业主核实。 (四)房客收房时要仔细,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 (五)任何口头协议都尽量落实在正式合同中。 (六)如果中介公司拒绝履行责任,房客要事先做好取证准备,如录音、录像等。 (七)切记不能丢失押金凭证或将其给中介公司。 (八)要看好合同中关于晚交房租的滞纳金是如何收取的,不能听信可以晚交房租的口头承诺,否则中介公司可能依照合同收取。 二、租房押金作用是什么,遇到租房押金纠纷怎么办 租房押金有一定的约束租客行为的作用,防止房东受到损失,通常情况下房东都会向租户收取押金。遇到租房押金纠纷,可以按以下进行处理: (一)合同有约定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自然应依合同上约定。鉴于押金引起的纠纷,建议租赁双方在租房合同中加入押金条款。 (二)如果合同中未约定 但如果未在合同中载明,就应该依照一般通行的习惯。押金既然是担保房屋的完整返还,就应该在房客返还房屋的同时由房东返还给房客。但因为押租金亦担保房屋的完整性,因此如果在房屋的正常使用之外房客有破坏房屋的情形之下,房东对房客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亦可由押金中扣抵。 三、租房容易出现哪些纠纷? (一)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 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客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东都要向房客赔偿经评估后的装修费的残值部分,以此体现公平原则;但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认为,这一规定未必能体现公平原则,因为如果是因房客拖欠租金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而房东又并不需要房客对房屋所作的那些装修,那么要房东赔偿房客的装修残值(该残值可能是80%或者90%)就有所不公,否则岂非保护了合同违约方而损害了守合同条约方的利益。 (二)租金支付纠纷 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房合同协议。 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三)其他方面的纠纷。 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大量有关这方面的案例表明,聘请专业律师参与房地产租赁谈判、租房合同协议签订,在避免损失方面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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