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生育基金的领取条件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即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只有符合上述几个条件之后才可以进行生育基金的领取。并且要注意的是,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 法律依据:《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第十三条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