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开除孕妇赔偿标准: 1、如果单位无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赔偿孕妇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即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4、如果因为孕妇个人原因导致被开除的则不需要赔偿。 所以说,开除孕妇的赔偿标准需要分情况而定,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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