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于2021年正式实施。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六大保护”中,家庭保护仍然处于首位,其中明确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十项监护职责,如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等,同时也规定了十一项禁止行为,如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违法处分或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等。 未成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本人或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犯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给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侵害人应当依法赔偿。学校职员对青少年体罚或变相体罚严重的,由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或处理。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本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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