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后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请求返还彩礼:1.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2.婚前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如数返还,法院会根据双方生活时间、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比例。结婚后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时,法院应当支持:(1)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2)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然而,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况并不意味着彩礼会被完全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返还数额时,一般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是否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以及过错的程度等情况,并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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