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法中的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
释义 |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一、可以拍警察的工作证吗 不可以拍警察的工作证。没有法律规定可以拍摄执法人员的证件,执行公务人员应当主动出示证件,但没有规定应将证件交给当事人拍照。执法,亦称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二、行政处罚调取证据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在调取证据时:1、局属各执法单位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2、执法人员需要从有关单位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材料的,应当出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协助调查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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