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股东会被起诉职务侵占吗 |
释义 | 若股东是单位成员,且其侵占的行为符合以下四个要件便会构成职务侵占罪:1、侵占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财物;2、行为人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了本单位的财物,数额在5000到1万元;3、行为人是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4、要持故意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 一、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有什么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 2、在客观表现不同 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 3、在主观上不同 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 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都是个人将公司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它们都涉及到财产知识。但是从根本上来说,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是不一样的,很多人常将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两者弄混。 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三、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区别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2、客观表现不同 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位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 3、主观目的不同 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不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非暂时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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