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广东省著名商标要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三)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五)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六)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七)申请商标已获认定广州市著名商标。 申请认定市著名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国内注册商标或外国企业(含自然人)在中国注册并许可广州市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商标; (二)商标持续使用三年以上; (三)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质量优良,并保持稳定; (五)商标所有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在工商行政管理、税收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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