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金,租赁都不属于物权。 租赁权又称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的总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租赁权属于债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一、租赁合同中的六种出租人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人,为出租人。出租人原则上应为租赁物的所有人,对租赁物享有用益权或租赁权的人可为出租人则属例外情形,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房屋的转租。出租人处理租赁业务的一整套会计处理的原理、方法和程序。从出租人角度看,租赁可以分为经营租赁、销售式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和举债经营融资租赁,而其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 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须经租赁物所有人同意的,须征得所有人的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可以是以下6种人: 1、财产所有权人; 2、国有企业的财产经营权人; 3、典权人,在典期内,可以将典物出租以获取收益; 4、使用权人,依法获得某种财产使用权的人可以将财产出租; 5、占有人,即以善良意愿将财产占为已有的人; 6、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以将财产再出租,成为新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 二、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是的,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 租赁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的成立,以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所以租赁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