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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女抚养费可以用财产抵消吗?
释义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当夫妻之间发生离婚纠纷时,就会有子女抚养权之争。如果有些人得不到孩子的监护权,他们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那么可以用财产折价儿童抚养费吗?
    在这个问题上,我国《民法典》法规规定:“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抵减子女抚养费”。
    双方协议离婚的,另一方未按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的,经双方协商后,该财产可用于抵消抚养费;诉讼离婚的,如果对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以主张以财产抵交抚养费。
    一、没有工作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加以确定。
    具体抚养费额度和支付方式,双方自行协议确定,原则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月收入20%--30%,如果当事人无固定工作,按当事人所在地区人均收入计算抚养费。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以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
    二、抚养费最低标准内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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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6: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