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代签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是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合同有效。 一、签了保险合同什么情况可以解除 事实上,签了保险合同之后,想要解除保险合同,要看具体是保险人和投保人那一方想要解除合同,具体的规定是有所不同。一、投保人保险合同成立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应当对保险合同存续期间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进行清结,应当履行合同解除前的义务。二、保险人保险合同中保险的购买人通常是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为了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保险人即保险公司并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必须是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况才可以,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的责任。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 二、保险合同特点 1、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对价换取保险人对风险的保障。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对价是相互的,投保人的对价是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的对价是承担投保人转移的风险。2、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依据保险合同享有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补偿损失的权利,投保人则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承担约定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或补偿被保险人损失的义务。3、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保险合同可以采用保险协议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订立。4、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并不必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而合同约定的事件是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的不确定事件。5、保险合同是诚信合同。任何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都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险合同较一般合同对当事人的诚实信用的要求更为严格,故称为最大诚信合同。 三、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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