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离婚程序的期限 |
释义 | 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在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除非出现了在上次审理中未涉及的情况影响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起诉两次离婚案件可能需要一年到两年的时间。 法律分析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可见,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到两年左右。 也就是说,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 拓展延伸 离婚程序的延长申请审批流程 离婚程序的延长申请审批流程是指在原定离婚程序期限内无法完成离婚手续的情况下,申请延长程序期限的一种途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程序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出延长申请,并提交合理的理由和相关证据。法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延长申请。审批流程一般包括申请书的递交、法院的审查、听证会的召开(如有需要)、法院的裁定等环节。延长申请的批准与否将直接影响离婚程序的期限,因此当事人需要充分准备材料,并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充分性,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这是一个原则性规定。然而,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了影响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新情况,原告仍有权利起诉。此外,如果在原定离婚程序期限内无法完成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程序期限。申请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合理的理由和充分的证据。当事人需要充分准备材料,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充分性,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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