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受赠人虽没有替赠与人偿还债务的义务,但如所赠与财产本身带有抵押债务,则涉及抵押财产部分的赠与行为无效。 一、在什么情况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1、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赠与人能够反悔吗 1、在赠与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前(动产交付前,不动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但下列三种合同除外: (1)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 (2)道德义务性质的。 (3)公证的。 2、但如果受赠人基于双方之间的信任等因素,已经为准备接受赠与财物而作出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或者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受赠人履行了一定义务,从而支出了相应费用,此时赠与人不得因其反悔行为而享有受赠人付出的利益,即无过错受赠人的实际损失应由赠与人来承担。 三、赠与合同是否为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赠与合同是双方行为,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由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的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同意接受,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