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租赁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租赁审批书; (2)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委托代办的(包括自然人、法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 (5)房地产权属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6)出租方房屋抵押银行的,需由抵押银行出具同意出租证明书; (7)出租共有房屋的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 (8)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9)上述需要提交的资料应按规定装订成册,规格为A4纸幅面,以上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时,需签章确认。 (10)到当地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组进行办理。 期房备案还需要什么资料呢 1、发票。包括首付的发票,和按揭下来后,开发商开的按揭的发票。 2、购房合同。郑州这边都是机打的合同,在房管局备案的。 3、契税证。 4、贷款协议和抵押担保协议.(公积金贷款,抵押担保公司会对抵押贷款进行反担保,也要有个协议,你还不上贷款,他会替你还)。 5、缴纳维修基金的收据。 6、天然气、暖气初装费等等收据。 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租赁备案什么意思 1、租赁备案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开给租赁当事人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交的房屋租赁备案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且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的情况下,房地产主管部门可开局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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