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屋中介费按交易额分级收取,10万元以下2%,10万元至100万元1%,100万元以上0.5%。中介合同要求中介人如实报告合同事项,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需承担赔偿责任。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应按约定支付报酬,如无约定则按劳务合理确定,中介活动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法律分析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 1、房产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房屋中介费按2%收取; 2、房产交易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之间的,中介费按1%收取; 3、房产交易额为100万元以上的,中介费按0.5%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拓展延伸 民法典规定的房屋租赁中介费收取标准及合法性评析 《民法典规定的房屋租赁中介费收取标准及合法性评析》一文将对民法典中关于房屋租赁中介费收取标准的规定进行详细解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中介费的收取应当符合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本文将对这些标准进行深入分析,并评估其合法性。通过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解读和实践案例的分析,我们将探讨房屋租赁中介费收取标准是否合理,并对其合法性进行评价。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将更加清晰地了解房屋租赁中介费的收取标准以及其合法性问题,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法律指导和参考。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房屋中介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房产交易额进行划分,具体为2%、1%和0.5%。中介人在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时,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有关事项,并不得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中介人促成的合同成立,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本文将详细解析民法典中关于房屋租赁中介费收取标准的合法性,并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法律指导和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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