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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确定商标侵权行为?
释义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1.存在违法行为;2.造成损害事实;3.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4.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商标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查处侵权行为,涉嫌犯罪者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法律分析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拓展延伸
    商标侵权纠纷的争议解决方式
    商标侵权纠纷的争议解决方式主要包括诉讼和非诉讼两种途径。诉讼方式是指当商标权利人认为其商标权被他人侵犯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并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非诉讼方式则是指通过调解、仲裁或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当双方无法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或双方愿意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争议时,可以选择非诉讼途径。非诉讼方式相对灵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解决方式,如商标权属确认、协议谈判、仲裁裁决等。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需要考虑案件的性质、争议双方的意愿以及实际情况等因素,以期达到公平、公正、高效的解决结果。
    结语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侵权行为必须同时满足四个要件:违法行为存在、损害事实发生、违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商标法明确规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的查处权力,并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商标侵权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诉讼和非诉讼两种途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以期达到公平、公正、高效的解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
    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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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6 0: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