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劳动法没有强制性规定员工有权利享受每年13个月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约定第13个月工资的情况下,可以不支付劳动者13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就不违法。多余最低工资的部分,属于双方自主约定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