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某些单位发生火灾的危险程度以及火灾后可能产生的恶劣程度,国家将各个单位分成了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级别。一般来说,人口密度大的公共场所或者些储存重要文件物资的场所会被界定为一级消防单位。二级消防单位,是基于一级消防单位类型的基础上,在规模、面积和人口数量上稍微逊色些的单位同理,三级消防单位则较二级消防单位再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