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农用地 枞阳镇:414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4400元/亩,安置补 助费27000元/亩; 其他地区:3696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1760元/亩,安置补助费25200元/亩。 (二)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枞阳镇:207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7200元/亩,安置补助费13500元/亩; 其他地区:1848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6720元/亩,安置补助费11760元/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