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政协换届程序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要加强统筹把关、协调调度,强化组织保障。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统战要按各自分工,协同推进换届工作。要严格执行程序,从严从实把好市县乡人大代表、市县政协委员的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不断提高代表委员人选质量,把真正有代表性、有履职能力,能够积极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的代表委员选上来。要依法依规推进换届工作,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的程序、环节、步骤,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不能省。要加强风气监督,对换届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