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标侵权的产品销售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卖方不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商标侵权产品,产品来源合法,卖方事后说明供应商,不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由于情节不同,主观态度不同,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或制裁。也就是说,如果卖方不知道并且能够合法取得并解释提供者,则不能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