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样认定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商标侵权的,一般应当根据给被侵权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一、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商标侵权认定标准主要有两点: 1.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 2.两商标相同或近似; 3.一般情况下,要求“被侵权商标”系注册商标。何为“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请参见商标局译制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何为“商标相同或近似”概括说来从4方面判断:音、形、义、整体结构。细说的话,就太繁杂,比如图形近似标准、文字近似标准、字母近似标准、组合商标近似标准,都不尽相同。 二、哪种行为不被认定是不构成侵权行为 1.属于合法授权他人使用或委托他人印制注册商标的,不构成侵权行为 2.使用尚未注册或注册保护期已过的续展的商标不构成侵权行为 3.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4.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