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中的工作能力损失怎么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工伤事故中,受害人的工作能力可能会受到损失,需要得到相应的赔偿。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作能力损失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伤医疗、工伤补助和工伤赔偿。”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保险人在工伤保险实施期间内,因工作原因致残,领取残疾津贴的月平均工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被保险人死亡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十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二)被保险人因工致伤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十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三)被保险人因职业病致残的,从确诊之日起六十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四)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工作能力减退,受害人工资收入丧失部分的赔偿,应根据受害人原来一天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八十进行补偿。”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残疾津贴的发放标准,而工作能力损失的赔偿标准则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四),但具体计算方法有待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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