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失去劳动能力,应由肇事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同时,如果失去劳动能力的后果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还涉及到精神方面的损失,如精神抚慰金、精神疗养费等,也应该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三条:侵权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财产损失;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其他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因侵权行为致使他人死亡,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其他经济损失;死者的近亲属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也应当在死亡赔偿金内予以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肇事方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交通事故损失。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受害人需要雇用护工护理、家务、生活接济等实际经济损失支出的,赔偿护工护理费、家务生活费和生活接济费。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因治疗、休养、康复等原因必要的费用。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了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失去劳动能力应获得的经济赔偿责任和范围,肇事方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