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该如何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下: 1、财产损害赔偿,当地损失能够修复的,应当赔偿因当地损失造成的修理费; 2、个人方面,对生命和健康的损害不能用金钱来抵消; 3、精神补偿,受害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 一、交通事故的构成条件如下: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二、起诉交通事故的程序是: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等。 4、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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