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事故导致丧失劳动力的赔偿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不同的,其赔偿标准也不同。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30%以下的,按照一次性抚恤金的两倍支付;劳动能力丧失30%以上但不到50%的,一次性抚恤金的三倍;劳动能力丧失50%以上但不到70%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四倍;劳动能力丧失70%以上或者程度特别严重不适用上述标准的,一次性抚恤金的五倍。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伤事故造成死亡的,除了一次性抚恤金外,还应支付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或者生活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根据工伤程度给付一次性抚恤金 1.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为30%以下,抚恤金为本人当地月平均工资数额的2倍; 2.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为30%以上但不到50%的,抚恤金为本人当地月平均工资数额的3倍; 3.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为50%以上但不到70%的,抚恤金为本人当地月平均工资数额的4倍; 4.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为70%以上或者程度特别严重不适用前三项标准的,抚恤金为本人当地月平均工资数额的5倍。 第三十七条工伤造成死亡的,应当按下列标准给付一次性抚恤金,并支付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或者生活补助金: (一)死亡人数不超过10人的,抚恤金为本人当地月平均工资数额的60倍,丧葬补助金为本人当地月平均工资数额的30倍,每月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或者生活补助金合计不低于本人当地月平均工资的1.5倍; (二)死亡人数超过10人的,按照全部抚恤金总额的50%给付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或者生活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