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工资损失如何确定,如何申请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工资损失是指因工作受伤或者患病,导致职工工资收入减少的经济损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人、农民工、城市居民、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或依法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企业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工资损失补助。工资损失补助的标准,根据伤残程度和职工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一)违反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支付劳动报酬不足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四)未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造成劳动者职业病或者工伤的;(五)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发生工伤事故,在医疗期间内和治疗期间内所减少的收入(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下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助,补助标准是工资收入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九十。”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参加了保险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伤保险金的,受害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以上是本文的法律依据。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在工作中因为工伤或者职业病导致工资损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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