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有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一、保证期间法律问题 保证期间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保证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超过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其他连带责任保证人的保证期间 所谓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是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期间,债权人没有在该期间主张权利,则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保证期间是保证人对已确定的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只能在此期间内向保证人行使请求权,保证人也只能在此期间内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能够产生消灭债权效力的特殊期间。 三、担保人可以帮贷款人办理还款吗 担保人不一定要帮贷款人还款。一般来说,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替债务人偿还债务。但是,当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