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同并不是必须盖骑缝章的,法律对此并无明文规定。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使得合同整体展开可以将骑缝章还原成原章,由此防止对方更换合同内容、防止对方否认合同内容,并避免因更换合同内容或否认合同内容而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争议和损失。,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1、当事人协商一致;,2、当事人约定的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5、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合同是不一定要盖骑缝章就能生效的。同时合同的存在减少了纠纷,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了法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