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注册公司时对公司名称有什么要求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公司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盖章); 4、母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5、母公司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1、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母公司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三、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办理 1、前往工商管理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同步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准(注:需要提供5个以上名称); 2、前往工商管理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携带盖了公司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修改方案、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决议书; 3、前往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携带加盖了公司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申请表、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到税务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到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变更银行信息; 5、完成以上全部步骤,即可到当地政府领取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