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恩施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恩施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初审需要什么材料 1、书面申请 2、家庭收入、财产情况的书面说明及同意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委托书 3、居民户口簿、家庭全体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应有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4、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家庭成员,须提供有关求职登记证明、下岗失业证、培训和推荐就业情况等证明 5、残疾人应当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6、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7、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当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 8、非农业户口的应当提供就业和收入证明;农业户口的应当提供家庭承包土地亩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和种植、养殖等情况 9、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者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调解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10、因患严重疾病失去(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以及住院结算凭证 11、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当出具房产证、土地证等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租房居住的,应当出具租房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当出具借住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 12、家庭中有因拆迁安置或者建设征地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须提供由区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拆迁安置或者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时间、安置补偿费等有效证明材料 13、提供申请前2个月的家庭水电费、通讯费或者物业管理费缴费凭证 1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恩施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设立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 3.《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74号) 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15】50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3】12号) 6、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民政规【2014】3号) 7、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民办【2018】32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