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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出国定居人员的社保新规定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分两种情况,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出国定居并取得居住国国籍,经职工本人申请,可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蓄额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没有取得居住国国籍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待职工符合法定退休条件时按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
    一、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确因安家需要,行前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一次支付最多不超过其本人当年的退休、退职费用。
    二、对已经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支付退休、退职待遇的单位根据其生存证明,可以每次支付不超过三个月的退休、退职费用。如有特殊需要,经本人
    申请,可以发给最多不超过六个月的退休、退职费用。
    上述退休、退职费外汇,由当地中国银行按《审批个人外汇申请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审核批给。
    三、以上答复同样适用于获准到港、澳地区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其生存证明,可分别由“港九工会联合会”和澳门工会联合会“办理。
    四、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退休、退职人员获准出境定居的,其退休、退职费用的支付办法,具体由各省、市、自治区劳动、人事部门商同级侨办、中国银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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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6: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