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审二审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1、性质不同 法院第一审程序是对相关管辖权的审查以及对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对应的证据材料的审查,而二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第一审程序是由于原告为了行使自己的起诉权,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而发生的,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对于法院的判决存在异议发生的。 3、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 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 4、判决效力的不同 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直接生效。 5、使用的程序不同 一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有一名法官独任审判;二审必须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可以作为合议庭成员;二审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 一、离婚二审中的受理 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必须全面审查一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有无违反法定程序等,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同时,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成员是3人以上的单数。其中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由于我国使用二审终审的诉讼制度,所以二审法院针对一审法院不判决离婚,当事人坚决要求离婚的情况一般都是进行调解,避免一次宣判导致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权利遭到剥夺。 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或者是否离婚存在争议的二审案件,由合议庭成员正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查,并作出审理判决。 离婚二审中的判决 二审法院通过对原审法院的审理过程及审判结果是否存在瑕疵进行审查,会作出维持原判,撤销原判,部分改判,发回重审的判决决定。 离婚二审的判决存在一个特殊的地方,那就是如果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当事人应该判决离婚,但是原审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一般都会进行调整,如果调解不成,也不会直接判决离婚,而是直接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进行重审。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实行二审终审的诉讼制度,为了保护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不受损害。 离婚二审中,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执行生效。随着时代的发展,离婚上诉的案件越来越多,相关的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也越来越详细,但是由于二审终审的诉讼制度,当选择离婚二审程序时,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建议可以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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