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