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在外地丢失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受理点将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领取新证。初次办证仍需回到户籍地,只有户籍地公安机关可受理。身份证异地受理主要针对有效期满换证、丢失补办、损坏更换的人群。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 身份证是基础性的证件,办理很多东西都需要用到身份证,要是身份证丢失了的话需要及时的补办。现在异地补办身份证的政策也实施了,有身份证丢失情况可以及时去补办。那么,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哪些证件? 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哪些证件?户口本。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初次办证能否异地受理 《意见》发布后,按照居民身份证发放规定,居民身份证的签发仍由户籍地公安机关负责。也就是说,各地公安机关可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的挂失申报及丢失招领,而后将相关信息核实后交给户籍地公安机关核定后签发。 新规下,初次办理身份证,仍要回到户籍地,只有户籍地公安机关才有权受理。他告诉记者,身份证异地受理主要针对三类人群:有效期满换证的,身份证丢失需要补办的,身份证损坏需要更换的。 对于异地补办身份证还存在疑问,可以找个专业的法律界认识来帮助你解决,本网上面就有许多律师可帮助到你。 结语 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申请人需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并缴纳证件工本费。受理点将受理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然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制作、核验并发放证件。初次办证仍需回到户籍地办理。如有疑问,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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