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法不公开质证的证据如下:1、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2、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3、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审查确定后,也不能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 当庭调查技术调查、侦查证据材料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法庭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和技术调查、侦查措施使用的技术设备、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时,审判人员可以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