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
释义 |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构成: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主观是具有故意的心态; 3、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 一、变造公司债券罪的构成四要素? 变造公司债券罪的构成四要素为:客体是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二、变造公司债券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变造公司债券罪的四个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刑法变造股票债券罪的量刑标准 犯变造股票债券罪量刑标准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单位犯本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两个规定定罪处罚。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扰乱、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2、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3、扰乱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4、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三、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属一般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以使用为目的的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的债券行为是违反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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