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丧葬费 计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 工资 ×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 法律客观: 《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