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准备写小区业主自治合同应该注意一些什么 |
释义 | 关于业主自管、业主自治概念的理解业主自治是业主自行处理与物业有关事务的权利,(此处的物业,就是指房地产,业主的概念就是来自于房地产的专属权利与共有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有自己的自治组织,一般情况下,业主自治组织就是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这里不包括出现业伪会的情况,需要全体业主觉悟起来并与业伪会反复斗争才能取得胜利);业主自管是业主自行选择的一种物业管理模式,是指业主在物业管理上拥有完全的决定权、财产权、收益权,自行管理。要实现业主自管,首先要实现业主自治,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面积不大,户数、业主数量很少的物业小区除外)。业主需要先得争取到自治的权利,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实现自管,自管、自治是有紧密联系的,自管属于全体业主获得了小区物业完全的管理权、控制权、经济权的自治阶段,是实现自治后物业管理的目标,是小区业主翻身做主人的必经之路。自小区正式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那天开始,就算是获得了推行自管方案的资格,业主实现自管的标志: 1、业主委员会能够真正代表业主利益,不是被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操控与掌握的业伪会, 2、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完全掌控小区财产权、经济权、管理权,(独立完全财产权、经济权、管理权的获得,多数情况下,需要经过斗争才能实现), 3、小区具体实施哪种物业管理模式由业主大会(全体业主意志)选择决定。目前比较流行的物业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种,包干制、酬金制、自管,物业管理管委会模式在某些地方也存在,不过一般属于权宜之计,过度使用。自管又分为两种,一是由业主委员会下设物业管理中心,由物业管理中心提供本小区的物业管理与服务,二是业主大会设立物业公司模式,物业公司的所有权、收益权属于全体业主,由若干业主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代持股份成立物业公司,由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与服务。自管模式,不论是自设物业管理中心,还是股份代持模式,资金账户有了一定的积累后,还可以继续开发另外一个功能,那就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分别兼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功能与作用,除了持续提升小区物业的环境、品质、附加值、估值,还能对小区物业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类似于小区房地产价值的二次开发与挖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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