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坚持依法有序和守住底线。严格工作程序,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防止外部资本侵占和内部少数人控制;坚持抓粮食生产不放松,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 (三)尊重农民意愿和基层创新。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目标任务 (一)改革范围实现全覆盖。按照“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统筹考虑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部分先行改革地方的探索实践、基层改革的强烈意愿以及与其他改革任务相衔接等因素,将产权制度改革范围扩大到所有涉农村(居),实现全覆盖。 (二)改革时限较全国提前一年。科学合理安排改革任务,将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压茬进行,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成立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营管理等协调推进,确保全省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清产核资,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均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完成任务。 三、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 1.规范财务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新的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专业化的农村集体经济财会、审计监督队伍,严格实行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提高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设立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组织章程,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实行民主决策,切实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防止少数人操控。资产规模较大的集体经济组织,要实行独立会计核算和资产规范管理。 2.建设信息平台。省级开发建设全省统一的农村集体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将清产核资结果、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资产财务管理、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等纳入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逐步实现与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并网融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清产核资相关数据实行分级填报,逐级审核,由省级汇总后统一上报农业农村部。同时,强化乡镇(街道)、村(居)档案工作,实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规范化。 3.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对符合条件且从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人员颁发审计证,实行持证上岗。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重大决策事项、债权债务等定期审计。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居),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顿。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防止发生侵占集体资产的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四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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