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债务的生成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合同债务的生成应具备的条件是,合同是由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人要向债权人履行或者不履行一定的义务;以及合同的债务仍然是有效存在的。 一、合同约定的留置权是否有效 合同是可以约定留置权的。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其他规定有,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法律其他规定等。 二、合同的不履行指什么 合同的不履行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不仅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还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当事人按照法律原则和精神要求必须遵守的义务。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归咎于债务。债务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三、民法典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有以下这些: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2.采取补救措施:主要是指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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