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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承担的效力是什么?
释义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
    债务承担的效力如何
    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在经过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债务部分或全部转由他人承担的一种方式。
    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有: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并存债务承担法律效力
    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一、承担人的抗辩权
    债务加入和免责的债务承担一样,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二、从债务的转移
    债务人移转合同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第三人的追偿权
    在三方协议、债务人和第三人间协议产生的债务加入中,不管第三人基于何种原因加入债务,其与债务人间一般都会对第三人清偿债务后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此种当事人间对债务处分的合意理应受法律保护。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什么
    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债务转让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债务转让后有的法律效力: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2、抗辩权随之移转。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债权债务的转让的一个法律限制是,如果法律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必须办理批准.登记。
    债务转让如果是依法进行,并获得债权人同意的,是合法的。但是转让的债务必须属于可以转让的,不是属于债务人自身专属债务的债务,连同从债务一般也应当一并转让。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并存债务承担的实质是什么
    债务承担的形式有: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人负担,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债务人从债的关系摆脱出来的债务承担方式。第三人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原债务人就此脱离了原来的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如第三人无履行能力,债权人的债权就无法得到实现,债权人对此种债务承担具有较大的风险。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债的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当中,由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债务承担方式。第三人加入后,与债务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对同一债务负连带责任。此种债务承担实际上增加了债权清偿的能力,显然有利于债权人。本案中,钱某某出具欠条即属此种债务承担,应与赵某某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该内容由 郭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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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21:26